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推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落地落细。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大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邓良春违反招投标程序租用办公用房的问题。2018年9月,大竹县自然资源局仅组织与业主进行一次谈判便确定租用办公用房,租期10年,每年租赁费220万元。其行为违反《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80万元以上进行公开招投标”的规定。此外,邓良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邓良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达川区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唐毅违纪违法及涉嫌犯罪的问题。2016年至2017年,唐毅任达川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在启祥(悦)府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审签备案及启悦府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签办理过程中,滥用职权,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同时,唐毅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1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20年5月,唐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万源市人防办原副主任胡道云违规暂缓办理人防审批的问题。2015年7月,胡道云在审核四川鑫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源分公司申请暂缓办理万源市庙沟棚户区改造(现代城)建设项目人防审批手续过程中,在明知该项目未按规定缴清人防易地建设费,不符合办理人防手续的情况下,仍同意暂缓办理人防审批,导致该项目违规取得施工许可手续。2020年10月,胡道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四、达川区陈家乡卫生院院长刘洪明未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刘洪明未正确履行职责,对该院不按规定使用药品、器械,套取医保基金1959.7元准备用于单位开支,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9月,刘洪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各县(市、区)党委、达州高新区党工委要进一步落实好主体责任,聚焦关点位,全面梳理排查,找准突出问题,集中资源力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要求,全面深入分析暴露出的共性问题、薄弱环节,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机制,深化源头治理,推动标本兼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压紧压实相关单位主体责任,加大重点领域违纪案件办、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督促开展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